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 。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立法、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,个体工商户、一个小超市、近年来 ,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小微企业 。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处以6.6万元罚款。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比如 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即使合法 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货值小 、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。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处罚从不是目的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货值约20元的芹菜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司法、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2022年 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
